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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增城迟菜心、派潭凉粉草、忠县柑橘、都匀毛尖茶、若羌红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摘    要:2010年第133号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增城迟菜心(增城菜心、增城高脚菜心)、派潭凉粉草、忠县柑橘、都匀毛尖茶、若羌红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增城迟菜心(增城菜心、增城高脚菜心)、派潭凉粉草、忠县柑橘、都匀毛尖茶、若羌红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关 键 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凉粉草  毛尖茶  菜心  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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