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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共秩序保留的限制适用
作者姓名:冯佳丽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四川绵阳,621010
摘    要:公共秩序保留是内国排除适用外国法的一项有效措施,其积极性在于可作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以消除冲突规范中的危险性,但由于其颇具弹性,在内国则往往存在不适当扩张适用的倾向。针对我国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相应缺陷,提出了限制其适用的对策。

关 键 词:国际私法  公共秩序保留  冲突规范  限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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