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江西省赣州市今年以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了《赣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实行工程报建与建档、施工与档案收集、项目验收与档案验收"三同步",有效促进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归档和管理利用。赣州市明确规定市、县城建档案馆为城市地下管线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主体单位,城市新建、扩建、改造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工业等地下管线)工程及普查,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均为城建档案接收和管理的范围。赣州市将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纳入规划审批和工程报建程序,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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