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黄河河道管理机制的探讨 |
| |
引用本文: | 刘新华.建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黄河河道管理机制的探讨[J].水利发展研究,2004,4(9):37-39. |
| |
作者姓名: | 刘新华 |
| |
作者单位: |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政局,河南,郑州,450003 |
| |
摘 要: | 从分析有关法规规定的及国务院“三定方案”和水利部的行政授权授予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的水行政管理职能切入,讨论了黄河河道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认为目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域管理机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还远没有形成,需努力探索,深入研究,积极推进。要建立起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应具备科学、合理、公平和有权威的流域规划,科学划分事权、明确责任,制定与《水法》相配套的流域管理法规,建立良好的协调、监督、制约机制,树立起流域管理权威等基本条件。进而提出事权划分原则,提出黄河河道应实施分类管理的建议。
|
关 键 词: | 河道 流域管理 区域管理 管理机制 黄河流域 |
文章编号: | 1671-1408(2004)09-0037-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5月26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