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小城镇建设十个关系——盐城市小城镇建设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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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皋本华,蔡秀民,丁立东,曹为民,陈向前.试论小城镇建设十个关系——盐城市小城镇建设调查[J].小城镇建设,1996,1(6):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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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皋本华 蔡秀民 丁立东 曹为民 陈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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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
(皋古华,蔡秀民,丁立东,曹为民),盐城市人大常委会(陈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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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小城镇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实现乡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是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对盐市富安、新丰、大冈、楼王、上冈、黄尖6个乡镇小城镇建设试点的调查,笔者认为,要加快乡镇小城镇建设步伐,必须妥善处理好十个关系。 一、妥善处理好小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事实证明,乡镇小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经济发展需要加快小城镇建设,对小城镇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为小城镇建设提供经济基础;小城镇建设又反哺经济建设,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那种把小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认识和两者不同步的片面做法是有害的。大丰县新丰镇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历程,可以充分说明二者的辩证统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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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盐城市 小城镇建设 乡村城市化 城市一体化 农村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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