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一起城管法人财产索赔案始末
作者姓名:费志荣 李志清
摘    要:“被告张某某赔偿原告张掖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摄像机壹台,折价7100元……”。2004年3月24日,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随着主审法官铿锵而庄严的宣判,一桩备受社会关注的法人财产被损案在经过4个多月诉讼、二次审庭后终于有了结果。

关 键 词:张掖市 城市管理 城管监察 城市建设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