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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
摘    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3年6月2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陆兵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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