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达2004年钨精矿总量控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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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5月27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04]112号文下达了2004年钨精矿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的2004年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是52000t,其中2000t是综合利用回收钨矿。分省区为:江西29500t,湖南10120t,云南3500t,广东3150t,广西1150t,内蒙古1100t,福建1100t,浙江300t,安徽50t,青海30t,另外河南综合利用回收20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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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部 钨精矿 总量控制 2004年 钨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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