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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公告
摘    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公通字[1997]67号和省公安厅浙公消[1997]20号文件精神,经我局技术人员审核,下列26家省外(境外)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提交的74种产品的技术文件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备案登记,准予在我省经营销售。现予以公告,此公告至2001年10月16日有效。~~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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