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历史性城镇的国际宪章(草案)——国际文物建筑与历史地段工作者议会(ICOM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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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B·M·费尔顿
,N·利契费尔德
,陈志华.保护历史性城镇的国际宪章(草案)——国际文物建筑与历史地段工作者议会(ICOMOS)[J].城市规划,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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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B·M·费尔顿 N·利契费尔德 陈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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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64年,ICOMOS通过了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威尼斯宪章》),此后,欧美各国逐渐重视历史性城镇及地区的保护。ICOMOS感到有制定一个相应国际宪章的必要。但历史性城镇与地区的保护远比个别文物建筑的保护复杂,宪章的内容难以写得很具体。受委托起草这个宪章的英国费尔顿爵士将他的草案寄给译者作为教学工作参考,并附说明。我觉得草案和说明都值得重视,故予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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