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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技术》
摘    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08年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自治区不做调整外,各地火

关 键 词:火力发电企业  上网电价  电网经营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电价调整  新疆自治区  销售电价  电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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