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个人住房担保组合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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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分行,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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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动住房商品化,支持个人购买自用经济住房,规范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结合福州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个人住房担保组合贷款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部分组合的总称(以下简称组合贷款)。当个人购买自用经济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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