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寿螺”事件看食品安全立法 |
| |
引用本文: | 金鑫. 从“福寿螺”事件看食品安全立法[J]. 餐饮世界, 2008, 0(8): 48-49 |
| |
作者姓名: | 金鑫 |
| |
摘 要: | 2006年5月22日,一名男子在北京蜀国演义酒楼食用凉拌螺肉后被诊断患上嗜酸细胞增多性脑膜炎(即广州管圆线虫病).随后100位曾在该酒楼黄寺和劲松两店食用凉拌螺肉的食客,患上了不同程度的广州管圆线虫病。面对突发事件,蜀国演义酒楼主动承担责任.与患者协商善后事宜。2008年3月,随着最后一个台湾食客通过法院判决获赔偿11.8万元,备受关注的“福寿螺案”宣告完结。据悉.在近两年的时间内,蜀国演义酒楼仅用于患者的赔款便达近1000万元.企业由此造成的损失高达2300多万元。
|
关 键 词: | 突发事件 福寿螺 安全立法 食品 嗜酸细胞 线虫病 酒楼 脑膜炎 |
Food safety legislatio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