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两涉电司法解释调整后的影响
作者姓名:白如银  杨勇
摘    要:近期,1998年盗窃罪司法解释“大修”,代之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实施了12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号)被废止。两涉电司法解释-“立”-“废”,深刻调整了窃电犯罪案件和触电赔偿案件的办案依据。

关 键 词:司法解释  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  刑事案件  人身损害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