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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保局规定设备制冷维修工等持证上岗
引用本文:王艮.上海劳保局规定设备制冷维修工等持证上岗[J].制冷,2006,25(3):82-82.
作者姓名:王艮
摘    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意见》,首批对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包括食品质量检验员、制冷设备维修工、中央空调工、汽车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等在内的28个职业(工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以此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从业者人身安全及消费者利益。

关 键 词:汽车维修工  制冷设备  上海市  持证上岗  资格准入制度  社会公共安全  消费者利益  家用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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