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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
摘    要:2008年2月26日,国务院批复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对辽河流域的批复指出:“力争到2015年,辽河干流石佛寺至盘山闸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主要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沈阳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300年一遇,抚顺、本溪、辽阳、盘锦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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