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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
摘    要:为了更好地发挥科学技术对广播电影电视发展的推动作用,组织和促进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科技人员参与重大科技决策的咨询工作,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的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科技委是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科技决策方面的咨询机构.第二条科技委的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我省省情,结合国内外、省内外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应用的状况,研究我省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和事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及重大科技问题,向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根据省局科技工作和事业建设需要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包括:一、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趋势、科技创新和事业发展规划;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的技术政策和要求;三、广播电视系统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四、科研方向、重大课题论证;五、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六、发明创造、科技成果评审;七、高新技术的推广与交流;八、科技管理、市场发展;九、完成总局科技委布置的工作任务.第三条科技委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高级顾问、常务委员、委员和特邀委员组成.科技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高级顾问,均由省局党组审批,由科技委聘任.每届任期三年.一、科技委主任委员科技委主任委员由省局主管科技的副局长担任.二、科技委副主任委员科技委设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2~3名副主任委员,由科技委主任提名产生入选.1、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局科技处长担任;2、其他副主任委员的任职条件为:省局有关单位的在职技术领导或专家;三、科技委高级顾问从科技委常委以上职位退下来的老领导、老专家,由科技委主任委员提名,可聘请为科技委高级顾问,参加科技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活动.任职条件为:1、从主管技术副局级职务退下来的老领导;2、从科技委常务委员职务上退下来的老领导、老专家.四、科技委常务委员科技委常务委员会由12名左右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在蓉有关直属单位的科技委委员组成(含科技委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科技委主任会议讨论产生入选.五、科技委委员科技委由40名左右委员组成(含科技委常务委员),中青年为40~60%.由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在蓉有关直属单位以及各市、州广播电视局推荐,经科技委主任会议讨论产生入选.委员任职条件:1、处(局)级技术领导;2、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知名技术专家;3、有突出贡献和专长的科技工作者.六、科技委特邀委员省局科技委设特邀委员若干名,从担任过科技委常委的专家中遴选.由科技委主任会议讨论产生人选.特邀委员可以参加科技委会议和活动.第四条科技委下设广播电影电视制作与播出专业委员会、无线传输与覆盖专业委员会、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各专业委由相关专业的20~30名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三年.专业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3名.主任委员由挂靠单位的1名常务委员担任,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从专业委员会中遴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科技委主任委员会议讨论产生人选,由科技委聘任.科技委委员应根据自己的特长参加一个专业委.每位专业委员会委员只能按特长参加一个专业委.专业委员会设兼职秘书1名,在专业委员会委员中遴选.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为:1、省局和各市、州局有关技术部门的在职科级以上领导.2、在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第五条为加强各专业委的横向联系,完成科技委主任会议确定的阶段性工作任务,科技委可设若干工作组,由3~5名专家组成,任期视工作需要而定.工作组组长原则上从常务委员中遴选,由科技委主任会议讨论、确定,科技委聘任;工作组成员由组长提出入选,由科技委主任会议讨论、确定,科技委聘任.第六条科技委下设秘书组.秘书组为科技委常设机构,负责处理科技委日常工作以及与各专业委联系.秘书组挂靠在发射传输中心.秘书组长由省局科技处派员兼任,秘书组设秘书1~2人,由挂靠单位派员兼任.第七条科技委及专业委应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以增强活力.每次换届,其成员应有一定比例的更新.科技委委员调离广播影视系统后,按程序补选.专业委委员调离广播影视系统后自动失去其资格.第八条科技委主任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科技委常委会一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科技委全体委员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总结本年度工作,讨论下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审查和通过专业委提出的建议书、报告书和工作纲目,向省局和总局科技委提出报告.各专业委可结合本专业的技术研讨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讨论下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纲目以及审议向科技委提交的建议书、报告书.科技委常委会及专业委员会在遇到重大技术决策交付咨询时,可临时召集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或采用书面通信方式,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第九条科技委、专业委的工作计划,由科技委主任会议审定,所需经费由科技处每年汇总后向省局申请预算,省局根据情况统筹安排.专业委活动经费不足部分请专业委挂靠单位支持解决.第十条科技委委员和专业委委员的职责是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省局的科技发展方针及其他有关问题.二、对委员会指定准备的问题应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并按要求及时写出报告.三、参加委员会会议,对所讨论的议题充分阐明自己的见解.第十一条科技委委员,专业委委员在任职期内,未经委员会批准而两次不参加会议者自动失去其资格.第十二条科技委委员是委员所在单位的科学技术(学术)委员会的当然成员.科技委委员、专业委员会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应作为本人工作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重视和支持,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学习条件.第十三条为提高科技委咨询建议的正确性和可行性,科技委要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从政治、经济、技术诸方面进行论证.科接委有权要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有关单位,就审议的问题提供情况、资料和报告,省局有关单位要提供必要的技术交流和调研条件.第十四条科技委对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科技方面决策工作的咨询要履行如下程序:专业委或科技委委员提出的建议,由科技委会议讨论通过(在科技委休会期间,由科技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经科技委主任委员审签送省局党组.第十五条科技委对做出积极贡献的科技委和专业委委员克在退职时发给荣誉证书.第十六条本章程由省局批准后即日实行,解释权归省局科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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