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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114号属于GATS的管辖范围(二)
引用本文:李健.论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114号属于GATS的管辖范围(二)[J].建筑经济,2005(9).
作者姓名:李健
作者单位: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 南京210000
摘    要:(接上期) 3从成员影响服务贸易所采取的措施看 3.1 GATS主要调整"成员的措施" 我们知道,WTO规则主要是通过规范成员政府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各种涉外经济管理行为,作为实现国际贸易自由的基本方法和途径.成员政府作为WTO法律关系的最重要主体,享有WTO权利,并承担WTO义务.只有成员政府才有资格参加WTO规则的制定,并承担实施WTO规则的义务.作为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之一,条约或者习惯国际法可能适用于个人、国家与国际组织.虽然如此,但是,在WTO框架下,作为国际贸易关系重要主体的私人,只能通过其所在成员的政府,间接享有WTO权利,并承担WTO义务.旨在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WTO规则,不仅要调整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关系,而且要调整国际贸易管理(从一个成员的角度,即成员政府的涉外经济管理)关系;但是,其中成员政府的涉外经济管理关系在WTO法律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而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关系却处于从属地位,尽管它是成员政府的涉外经济管理关系的基础.因此,成员政府的涉外经济管理行为自然就成了WTO规则调整的重要对象.GATS作为WTO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自然也应主要调整成员政府在涉外服务贸易中的管理行为--即GATS意义上的"成员的措施".


On the Jurisdiction Scope of GATS of the 113, 114 Commands by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and the Former Ministry of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PRC(2)
LI Jian.On the Jurisdiction Scope of GATS of the 113, 114 Commands by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and the Former Ministry of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PRC(2)[J].Construction Economy,2005(9).
Authors:LI Ji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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