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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消防支队实行监督执法首办责任制
引用本文:李继成.银川市消防支队实行监督执法首办责任制[J].消防月刊,2003(8):21-21.
作者姓名:李继成
摘    要:近日,银川市消防支队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使消防执法人员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支队实际,制定出台了《银川市消防支队执法首办责任规定》。《规定》适用于消防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处理信访举报案件等消防执法工作。《规定》明确了监督岗位执法人员在消防执法工作中,第一个接手人员为首办者,在数名监督员共同开展消防执法工作时,同职务则警衔高者为首办者,同警衔则职务高者为首办者,首办者对执法工作和…

关 键 词:银川市  消防支队  监督执法首办责任制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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