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邮寄送达引起的行政诉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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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元周.一起因邮寄送达引起的行政诉讼案[J].消防月刊,2003(6):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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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元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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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8月13日,华北某县城王某经营的日杂百货商店发生火灾,大火殃及与其一墙之隔的鲜花店。该县公安消防大队调查后认定该起火灾是由于王某吸烟所致。遂于8月18日以邮寄方式将《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分别送达王某及鲜花店老板赵某。一个月后,赵某以王某吸烟导致火灾发生为由要求王某赔偿损失,而王某矢口否认曾经收到公安消防大队送达的法律文书。10月8日,王某以消防大队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自己无法申请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所作出的火灾原因及责任的认定。11月12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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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案 火灾事故 法律文书 火灾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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