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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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长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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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煤科总院抚顺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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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1995年第9期刊登于兰亭的“对市场经济形势下煤矿安全管理的思考”一文,读后产生共鸣。煤矿安全立法不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确实是威胁煤矿安全的最大隐患。为什么我国煤矿长期以来安全状况不稳定以及当前煤矿事故和事故隐患再生率增高?在诸多原因中,’‘法制不健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独立,是最主要的原因。因此,作为煤炭工业深化改革的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战略的举措,在健全国家安全立法的同时,“设立独立的安全监察机构是依法建矿和依法治矿的关键。”国外一些主要产煤国家的煤矿安全状况之所以早已有了根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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