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各方之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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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嗣茂,徐春中,张东福,邵方伟.谈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各方之间的关系[J].水利天地,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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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嗣茂 徐春中 张东福 邵方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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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利工程在实行监理制管理项目建设上,建设备参与方虽然是多方面,多单位的,但总体来看也不过4个方面: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设计代表(设计单位)。虽然说工程承包合同中只有建设、施工、设计3个签约主体,但对于确保施工合同顺利实施和确保工程质量来说,监理工程师是一个无法替代不可缺少的角色。水利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三控制,一协调”,即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下面笔者就几年来的监理实践,谈监理工程师与施工现场各方面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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