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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建筑·自然——从中国传统建筑看人对自然的有情观念
引用本文:王路.人·建筑·自然——从中国传统建筑看人对自然的有情观念[J].新建筑,1987(2).
作者姓名:王路
摘    要:一远在古代,我们的祖先就深悟“天可载之亦可覆之”的道理,懂得与自然界保持和建立一种协和关系,讲求与大自然相安默契、悠然共处。《周易·乾卦》中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明确提出了天人协调的思想,要求人们在自然变化未发生之前对自然加以引导,在其变化既成之后,注意与它的适应,从而做到天随人愿、人不违天,使人与自然能协调并存。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是我国古代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也是人对自然抱有情观念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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