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化工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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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林青.现行化工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报导[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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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林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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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化工部科技司标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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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清理整顿现行标准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和要求,经两年多的努力,已对现行化工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了清理整顿。清理整顿工作要达到:1.对现行标准依据《标准化法》及其配套法规重新确定其标准级别,提出继续有效及修订、合并、调整级别或废止的意见;2.对已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依法划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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