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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外币业务税收新规定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对外汇体制改革后内资企业外币业务的税收处理规定如下:一、实行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下列原则办理;1.汇率并轨后,不论企业今后是否允许开立现汇帐户,均应将现有外汇(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外币债权和债务等)年初余额,按199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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