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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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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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监理责任 建设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工程监理单位 行业协会 《条例》 安全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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