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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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要闻纵览导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近期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为遏制氯碱行业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各有关部门在对氯碱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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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外商投资产业 氯碱行业 产业结构升级 产业政策 法律法规 投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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