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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2000]125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复检北京超微生物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情况的通报
引用本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卫生部司(局)文件卫法监食发[2000]125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复检北京超微生物制品 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情况的通报[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1,13(1):60.
作者姓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应北京超微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我部委托北京市卫生局对该公司生产条件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超微钙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为生产条件符合有关卫生规范的要求,产品的砷含量合格。   附件:略 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二000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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