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立大学董事会法律地位和定位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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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学文.中国公立大学董事会法律地位和定位初探[J].中国电力教育,20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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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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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高教研究室 北京 10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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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会科学计划项目“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研究”,2012年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高教研究立项项目(项目编号2012GJYB28)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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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探索不断深入,我国公立大学纷纷成立董事会,但董事会的法律地位不清晰,法律主体不明确、法律权利不清晰、法律责任不明晰、治理结构不科学,同时董事会的功能定位比较模糊,致使大学董事会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必须从法律上明确公立大学董事会的法律地位,而公立大学也应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探索,清晰定位其功能,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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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立大学 董事会 法律地位 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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