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最近,国务院及国家发展计委、建设部针对个别省、市高速公路、桥梁发生的严重质量事故,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以此为鉴,切实抓好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一、全面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一)省建委对全省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各类专业工程及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二)省计委、省财政厅等综合部门负责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立项管理,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三)省级各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并负行业管理责任。(四)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负责本地区所属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并负行政管理责任。(五)建设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工程质量并负项目管理责任。(六)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和建材生产、设备制造等单位,在各自的职责、工作范围内对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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