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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之基金赔偿
作者姓名:夏烈城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摘    要:民事侵权中,侵权赔偿是必要环节,但是民事赔偿中基本上都会有明确的侵害人和受害人。然而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受害人在一定时期内是难以确定的。为了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济基金就显得非常必要。

关 键 词:食品安全  民事赔偿  赔偿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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