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萨姆鲁克-卡济纳》商品、工程、服务采购条例(三) |
| |
引用本文: | 邢昌艳.哈萨克斯坦《萨姆鲁克-卡济纳》商品、工程、服务采购条例(三)[J].石油石化物资采购,2014(4):60-63. |
| |
作者姓名: | 邢昌艳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石油长城钻探物资公司综合服务部 |
| |
摘 要: | 《萨姆鲁克采办条例》是由哈萨克斯坦国家福利基金萨姆鲁克-卡泽纳股份公司(简称SK)制定的关于物资、服务、工程采办实施的法规,目的是加强基金内部控股企业间的合作,扶持哈国国有企业、民族生产商和民族服务商,强制多采购当地产品和服务,提高采办中的哈萨克斯坦份额。《萨姆鲁克采办规定》的适用范围是由SK直接或间接持有50%及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的中哈合资企业也适用此规定。
|
关 键 词: | 哈萨克斯坦 服务商 工程 采购 商品 股份公司 控股企业 国有企业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