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萨姆鲁克-卡济纳》商品、工程、服务采购条例(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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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昌艳.哈萨克斯坦《萨姆鲁克-卡济纳》商品、工程、服务采购条例(四)[J].化工质量,2014(5):5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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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昌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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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石油长城钻探物资公司综合服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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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萨姆鲁克采办条例》是由哈萨克斯坦国家福利基金萨姆鲁克-卡泽纳股份公司(简称SK)制定的关于物资、服务、工程采办实施的法规,目的是加强基金内部控股企业间的合作,扶持哈国国有企业、民族生产商和民族服务商,强制多采购当地产品和服务,提高采办中的哈萨克斯坦份额。《萨姆鲁克采办规定》的适用范围是由SK直接或间接持有50%及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的中哈合资企业也适用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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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标书 招标文件 服务采购 鲁克 福利基金 招标委员会 采购组织 济纳 采购方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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