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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与防范
作者姓名:曹树平  陈良雄
作者单位:深圳市振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振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因此,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服好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同时,监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执业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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