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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
作者姓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摘    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 [1 996]36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1 999]44号 )等文件精神 ,支持和规范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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