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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门出台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案件意见 伪基站犯罪可以八罪名究刑责
引用本文:南风.4部门出台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案件意见 伪基站犯罪可以八罪名究刑责[J].中国防伪报道,2014(3):12-12.
作者姓名:南风
摘    要:正近年来,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虚假广告、电信诈骗等严重扰乱群众正常生活,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危害性严重。为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近日出台《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明确,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

关 键 词:生产销售  伪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罪  群众切身利益  违法犯罪活动  公民个人信息  虚假广告罪  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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