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廉洁 依法评优——评委专家履行责任的必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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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珠金.公正廉洁 依法评优——评委专家履行责任的必然要求[J].岩土工程界,2002,5(7):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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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珠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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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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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12号令规定了评委会组成及评标规则,其主要特点是规定了工程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分别适用经审的最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招标评标办法,并规定了由占不少于2/3评委会成员(5人以上单数)的专家数量及由评委会评标推荐,依次排列的1,2,3名中标候选人,同时规定了评委会有否决招标文件的特权及判定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规定工程招投标活动主要由评委会决断的规则。同此,对评标专家业务技术及职业道德的严格要求,关系到招投标评标活动的成功与否,起决定作用。本文就此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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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程质量 招投标 职业道德 |
修稿时间: | 2002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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