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山西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
引用本文:任攀杰,刘志强,赵海霞,贾丁治,凌云鹏.山西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J].中国水泥,2023(6):88-91.
作者姓名:任攀杰  刘志强  赵海霞  贾丁治  凌云鹏
作者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摘    要:为持续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有序推进水泥行业去产能的科学性、精准性,提升和改善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决定对水泥工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收严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限值,强化无组织管控,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氨逃逸浓度不高于5mg/m3。采用独立热源烘干的企业应采用余热或清洁能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其他产尘环节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

关 键 词:超低排放  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