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创立“法定原产地名称” |
| |
引用本文: | 李巍.为何创立“法定原产地名称”[J].中外葡萄与葡萄酒,2000(1):50-50. |
| |
作者姓名: | 李巍 |
| |
作者单位: | 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300402 |
| |
摘 要: |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任问一个国家,高质量产品总是被一个特殊的名称所表示。因此,高品质的产品就能够获得相应的声誉。但在很多地方,我们也能看到一些商人毫无顾忌地以名牌产品的名义兜售一般质量的产品。所有国家因此都意识到了有必要阻止这种假冒。首先为了避免购买者L当,同时,为了保护生产者抵御不正当的竞争。对这种竞争如不加以制止,则对优质产品的生产者是一个沉重打击。优质产品的生产将不再进行,人们在商场就只能买到二流商品,因此而停止。这些认识就象在工业品上那样,被应用到葡萄酒和白兰地上。在有葡萄栽培的国家里,…
|
关 键 词: | 葡萄酒 优质产品 产品保护 法定原产地名称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