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煤企预提安全生产费不得税前扣除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对相关问题做出规定。公告自5月1日起执行。

关 键 词: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  安全生产  生产费用  高危行业  维简费  企业安全  国家税务总局  煤矿企业  公告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