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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锁喉”赖茅经销商从容接招
作者姓名:莫尔佳  曾祥斐
作者单位:《新食品》记者
摘    要:3月15日,茅台集团就“赖茅”商标使用发布郑重声明,强调“赖茅”商标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侵权必究。当日进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查询,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茅台已经成功注册“赖茅”商标,并于2014年3月28日生效。

关 键 词:茅台集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经销商  注册商标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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