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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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J].建设监理,2003(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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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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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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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为预防坍塌事故发生,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对施工企业提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从事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第四条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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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筑工程 预防 坍塌事故 模板 支撑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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