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排污费,排污也不合法 |
| |
引用本文: | 李文成.交了排污费,排污也不合法[J].城市勘测,2012,22(2):38-38. |
| |
作者姓名: | 李文成 |
| |
摘 要: | 案例:最近,刘庄村附近开办了一个废品加工厂,该厂没有设置消烟除尘设备,烟囱里每天冒着黑烟,严重污染村民的生活环境。村民要求厂老板装消烟除尘设备,可他却说,他每月都向环保部门缴纳了排污费,对村民的要求置之不理。评析:"交了排污费,排污就合法"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
|
关 键 词: | 排污费 消烟除尘设备 生活环境 排污单位 环保部门 环境保护法 环境污染 严重污染 环境保护工作 村民 |
|
| 点击此处可从《城市勘测》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城市勘测》下载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