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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恶臭和VOCs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
引用本文:刘忠生,廖昌建,陈玉香.炼油厂恶臭和VOCs无组织排放量计算方法[J].炼油技术与工程,2014(6).
作者姓名:刘忠生  廖昌建  陈玉香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摘    要:在炼油厂恶臭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源主要有酸性水罐区、油品中间罐区、污水处理场、碱渣罐、氧化脱硫醇尾气、轻质油品装车和装船、设备和管阀件泄漏、装置停工检修过程等。主要介绍了酸性水罐区、脱硫醇尾气、轻油装车装船、污水处理场四类污染源废气排放量的经验计算方法。结合某炼油厂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实际分析浓度,分类计算了油气、硫化氢、氨和有机硫化物等恶臭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速率。其中,按生产装置年运行时间8 400 h计算,四类污染源年排放油气和硫化氢量分别为3 966.9,200.5 t。由此表明,对排放废气进行治理和油气回收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废气排放量计算方法的建立,为排放废气治理装置的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 键 词:恶臭  VOCs  排放量  计算方法  炼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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