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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调整生皮加工贸易企业及生生皮进口量
摘    要:为落实稳外需、保市场、保民生的要求,结合2009年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暑8号公告对生皮加工贸易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和限制“两高一资”的原则,经对现有开展生皮加工贸易的企业厦申请新增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商务部、环保部、海关总署于2009年12月3目发出通知,对生皮加工贸易企业及生皮进口数量进行调整。

关 键 词:商务部  进口量  生皮  企业  贸易  加工  调整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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