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闭淘汰落后小水泥厂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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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49号)精神,为依法加快我省关闭、淘汰落后小水泥厂的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关闭、淘汰落后小水泥厂是贯彻我省《产业调整结构》方案,特别是水泥企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重大举措,同时对我省环境质量的提高和全省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确保我省国有大中型水泥企业深化改革、走出困境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执行。二、所有无水泥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立即停产、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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