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教学上有重大贡献者亦应实施重奖 |
| |
作者姓名: | 王豪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化工学院高教研究室 讲师 |
| |
摘 要: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对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特殊贡献的人,分别设立一、二、三等科技成果奖;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对“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特殊贡献的,要给以重奖”的决定,对于促进科技体制的改革,开创科技事业的新局面,振兴我国的科技事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加速四化建设的前进步伐,必将产生重大作用和深远影响。但是,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要保证科技队伍后继有人,要不断提高科技人才的素质,使我国的科技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