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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县域尺度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以晋中市太谷县为例
引用本文:张建国,杨自安,鲁佳,王磊,杜斌.基于县域尺度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以晋中市太谷县为例[J].矿产勘查,2023,14(9):1731-1739.
作者姓名:张建国  杨自安  鲁佳  王磊  杜斌
作者单位: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北京 100012
基金项目:本文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DD20190593)资助。
摘    要: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的重要内容。本研究以“双评价”技术指南为指导,构建了县域尺度的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技术,在土地资源评价、水资源评价、气候评价、环境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和区位优势度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太谷县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划分适宜、一般适宜和不适宜3类区域。结果表明,太谷县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为278.84 km2,占比26.68%;一般适宜区面积为185.90 km2,占比17.79%;不适宜区面积为580.27 km2,占比55.53%。受地形地貌的影响,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具有典型的区域特征,适宜区和一般适宜区主要分布于晋中盆地区域内,不适宜区主要分布于东部山区。受活动断层影响,适宜区内发育地裂缝地质灾害,且分布有北东向条带状的不适宜区,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时需要注重地质灾害的防范。

关 键 词:城镇建设  适宜性评价  晋中盆地  太谷县  晋中市
收稿时间:2023/5/23 0:00:00
修稿时间:2023/6/28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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