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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铁公司宣布采用《重大股权收购公平准则(并购防御措施)》
引用本文:马宝龙,陈霞,魏金朝,王俊菊,杨志刚,孙振宇,于杨,杨其勇,李小川,陈宇平.新日铁公司宣布采用《重大股权收购公平准则(并购防御措施)》[J].冶金管理,2006(5):17-22.
作者姓名:马宝龙  陈霞  魏金朝  王俊菊  杨志刚  孙振宇  于杨  杨其勇  李小川  陈宇平
作者单位:首钢发展研究院,首钢发展研究院,首钢发展研究院,首钢发展研究院,首钢发展研究院,首钢发展研究院,首钢发展研究院,首钢发展研究院,首钢发展研究院,首钢发展研究院,首钢发展研究院
摘    要:2006年3月29日新日铁公司宣布,公司董事会已经正式通过《重大股权收购公平准则(并购防御措施)》,并对由该计划详细阐述的股票认购权证进行有关的“橱柜式注册”。近年来,由于股票急剧的大规模积聚,使日本资本市场愈来愈脆弱,而这是在股东和相关机构未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就可能会损害并购目标公司的价值和该公司股东的共同利益。因此,新日铁公司认为,如果有人提出收购方案,是否接受该方案应由在该方案提出时的新日铁股东做出最终决定。此外,当并购方案被提出时,为了保持公司的价值和股东的共同利益,有必要创造一种环境,以使新日铁的股东能在掌握足够信息,并有适当考虑时间的基础上,做出知情的判断。在外资企业已进入中国,兼并重组方兴未艾的情况下,如何防范敌意收购,也是我国钢铁企业要考虑的问题。现将新日铁公司的《重大股权收购公平准则(并购防御措施)》介绍如下,希望我国钢铁企业能够有所借鉴。

关 键 词:新日铁公司  防御措施  股权收购  并购  公平  公司董事会  股票认购  注册  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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