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概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法国电力国际-通用电气阿尔斯通联合体双方,于1997年9月3日就广西来宾电厂BOT项目签署《特许权协议》。来宾BOT电厂总容量为72万千瓦的(即两台36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规定年上网电量35亿千瓦时,特许期18年,从签署日起执行,即建设期三年,运营期15年。电厂两台机组于2000年12月1日开始到2001年11月30日进入第一个商业运营年,到2014年12月1日到2015年11月30日完成第十五个运营年,按协议规定,来宾BOT两台机组到2015年11月30日特许运营期结束,无偿移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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